全年订价:¥316.00/年收藏
《河北法律职业教育》创刊于2023年,发行周期:月刊,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、河北政法职业学院(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学院)主办的学术期刊。是一份专注于法律职业教育领域的专业性刊物,它在推动河北省乃至全国的法律职业教育发展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。杂志致力于搭建一个沟通学术界、教育界与实务界的桥梁,通过发表高质量的研究论文、案例分析、教学方法探讨等内容,为提升法律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率贡献力量。
该杂志以“服务法律职业教育,促进法治社会建设”为办刊宗旨,旨在通过对法律职业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深入挖掘,促进法律人才的培养,提高法律职业教育的专业化水平,从而更好地服务于法治国家建设的大局。关注国内外法律职业教育领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,展示法律职业院校与企业间合作的模式及其成效,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。不仅注重理论研究,还特别重视实践经验的总结与推广,鼓励广大法律职业教育工作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文章,分享经验和见解。此外,杂志还经常组织专题研讨会、培训班等活动,促进法律职业教育界的交流与合作,共同探讨解决法律职业教育过程中遇到的问题。
法律教育探析、专论、法治建设纵横、法律新人论坛
地址: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,邮编:050061。
1、注释:解释题名、作者及某些内容,均可使用注释。能在文章内用括号注释的,尽量不单独列出;不随文列出的注释,标注符号应注在需要注释的词、词组或语句的右上角,用①,②,③……表示,并于文后依次列出。
2、来稿如为各种基金项目资助文章,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正式规定的名称填写基金项目名称,并注明项目编号。
3、每篇论文应有200字左右的“摘要”,3-8个“关键词”。摘要要求表达简练,语义确切,结构严谨;应包括目的、方法、结果和结论;用第三人称编写;应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。
4、凡在正文中出现的所有引文、引语、数据等引用资料,请务必注明精确出处,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内注明,并在文末参考文献中列出相应信息。
5、表格应按统计学制表原则,采用三线表,标明序号和表题,表中同一项目保留小数的位数应一致,上下行位数要对齐。
6、同一文献两次或两次以上引用,第二次引用时,若紧接第一次引用注文,则径注“同上注,第×页”;若第二次与第一次引用之间有其他注释,则在作者名之后,注明“前引注N,第×页”。
7、“作者简介”的格式如下:作者简介包括:姓名、学位、职称、研究方向,研究生文章需其导师任通讯作者,并注明通讯作者的职称、是否硕博导师。
8、本刊实行专家匿名审稿制度, 收到稿件1个月内无论是否刊用,均会答复作者。
9、本刊原则上只收原创类稿件,来稿请勿一稿多投,已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或者准备发表的文章需如实告知,本刊将酌情刊登。
10、题名。题名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,应紧扣文章主题,用语用词严谨规范且利于网络检索。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、同行不熟悉的外来语、缩写词、符号和代号。